道路运输业挂靠经营利弊谈 发布时间: 2024-06-16 10:34:22 |   作者: 仓储储存

  “挂靠经营”主要是指道路客运企业将自己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转让给职工或不具备独立客运经营资质条件的车主经营,挂靠经营多由挂靠人出资购买车辆,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同时挂靠人向被挂靠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部分小型运输企业通过形式上的资产重组,以被挂靠的大中型运输企业名义进行经营的行为。

  据报载,目前湖北省挂靠经营的客、货车分别占客、货车总量的92%和71%。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随国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以及沿海经济和广东深圳特区的开放搞活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内地民工由北向南流动,由此引发的极度膨胀的客运流量,需要大量的运力来补充;而当时的道路运输企业又无大量资金购置车辆;与此同时,交通部门提出的“有路大家行,社会办交通”政策,在道路运输市场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个体、私营客运车辆大量衍生繁殖,特别是农村个体运输经济。还有许多社会企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办起了交通运输。1993年,交通部颁布客货运开业技术经济条件。于是,部分经营者走上挂靠经营之路;老牌客运企业也经历了单车承包、车辆产权买断、租赁经营等方式。一支挂靠大军就这样诞生。道路运输企业由此成为了一个类似于连锁经营的挂靠平台。

  挂靠经营有其历史形成的必然趋势,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许多运输企业和个体私营车主也乐意于挂靠经营这一方式。对于个体私营车主来说,他们都以为挂靠经营比自己单打独斗省事多了,不但可以享受到一定个体私营车主所没有的优惠政策,享受到挂靠公司可以提供的各种服务,还可通过挂靠企业的品牌资源优势。尤其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被挂靠企业会派安全员负责协调处理。

  一些被挂靠企业也乐意接受挂靠车辆。接受挂靠车辆能较快扩大经营规模,进而达到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要求的车辆规模,有利于资质等级的获取,还能以企业的名义争取有关部门的费用优惠政策,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如税费征管部门对其实行定税、定费额包缴,一定时期内增车不增税费,就能产生利润空间。规模扩大还能快速拓展经营空间,增加挂开企业的经营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挂靠企业的发展,进而达到企业得其益,车主得其利的目的。

  如某大型公路客运企业具有各类营运客车近千台,其中75%为挂靠经营,即挂靠客车在750台左右,按照每台客车每月交纳500---800元管理费用计算,其挂靠管理费收每年就达450万----720万元之巨。

  虽然拥有少数的运输车辆,但是对于挂靠企业来说,并不能够实现企业真正意义上的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快速发展模式,仍然处于一个大家庭式下的单枪匹马,有时候甚至是恶意竞争,相互压价,相互拆台。而且,随着道路客运市场的繁荣发展和客运市场之间的激烈竞争,特别是地域间的竞争和运输方式间的竞争,使得运力明显大于运量,挂靠经营的弊端显现端倪。作为挂靠经营车主,其投资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资金购置车辆,单纯的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准则,采取多拉快跑的经营方式,置服务的品质、市场信誉于不顾,甚至不惜采取非法措施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拉客,导致目前卖客、宰客、超载、中途揽客及围城打转现象屡禁不止。还有一些挂靠企业只对挂靠车主收取费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而疏于安全管理,致使挂靠车辆时常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同时,长期以来,挂靠的个体私营车主大量雇佣社会闲杂人员以强拉、哄骗等方式揽客,严重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据相关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武汉某条营运线路的个体私营客车售票收入比同线路经营的公营客车收入高出50%以上,这一现象极不正常。

  公营客车具有车辆档次高,安全有保障,服务的品质优,高速直达,旅客乘坐放心等优点;然而公路客运企业在自身发展公营客车的时候,又会受到同线路挂靠个体私营车主的恶意竞争和挤压。以武汉至某地区线路为例,某公路客运企业的公营客车每班仅3——10名旅客,致使公营客车严重亏损。而挂靠的个体私营客车车主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每班旅客多达20余名。

  旅客的出行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但是受客运市场的运力大量盲目发展的影响,运力明显大于运量的事实不容乐观,客运市场之间竞争恶劣,部分挂靠经营车主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

  交通部在《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的文件中精确指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挂靠经营现象仍较普遍,企业对挂靠车辆缺乏有效约束和管理,绝大多数挂靠车主服务和安全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车辆技术状况较差,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挂靠经营的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阻碍了道路客运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发展的速度。

  根据交通部2005年第10号命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第5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登记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由此可见,挂靠经营已步入了终结时代。

  从目前情况去看,对于挂靠经营难以在短时期内被一下子取消,挂靠企业一定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挂靠经营车辆的管理粒度,规范挂靠经营车辆经营行为,有效规避其挂靠经营后缺乏监管违法营运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道路客运企业不仅要关注到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从企业未来的发展和双重效益的角度来讲,道路客运企业一定走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之路,逐步取消挂靠车经营,实行公车公营,提高自身经营实力和能力。大力推进道路运输运力结构、组织架构和经营结构调整,清理车辆挂靠经营,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行股份制经营,提高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上的水准和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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