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东南绕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6-01 16:54:13 |   作者: 仓储储存

  为进一步强化东南绕城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监管,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公路通行条件,全面消除公路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现通告如下:

  一、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是保山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严禁在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放养家畜,如家畜闯入高速公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饲养人、管理人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公路沿线标志标牌、防护网、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

  四、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确需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五、行人不得违法进入东南绕城高速公路行走,前往公路对面,请走人行天桥、桥下通道及涵洞。因违法进入公路或横穿、跨越公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人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东南绕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

  七、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沿线的乡镇(街道)、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要向群众宣传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以及保护高速公路路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

  八、对违反本通告,造成东南绕城高速公路路产路权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现场调查处置;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请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珍惜生命,管好自己、教育家人,不得损毁东南绕城高速公路设施,切勿因图方便、省时间而违法进入东南绕城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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